诉讼离婚

妇女维权日丨家庭暴力问题

2020-12-01 来源: 浏览:1841

  大家好,我叫高雅慧,来自河北环都律师事务所,是一名专职律师。今天受邀和大家在此交流妇女维权法律问题。

  我国针对此有专门的法律规定,比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(2018)中规定,妇女享有政治、文化、劳动、财产、人身、婚姻家庭等法律权益,即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《民法典》中都有相应的规定。今天我们主要围绕,婚姻家庭中禁止家庭暴力进行交流。此处主要交流女性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形。

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了三款,其中第三款规定,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
  禁止性规定是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强制性的体现,是基本原则得到贯彻的必要保障。任何人违反禁止性规定,就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,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纠纷大数据分析报告,74%离婚由女性提出,77.51%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,这其中,占比14.86%的“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”位列离婚原因的第二位。

  新华网曾报道过一篇文章“中国每7.4秒就有1位女性被家暴,我们对家暴无能为力吗?”
 

  家庭暴力有哪些特点?

  1.身份的特定性,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职工,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具有特定的身份和关系。

  2.时间的连续性,家庭暴力因伴随着家庭成员之间的共同生活,施暴者会因不同的事由,在不同的时间里,多次或长期对受害人采取不同的行为和方式,不定期进行家暴。

  3.行为的隐蔽性,家庭暴力多数发生在特定场所,以住所为主要地点,暴力行为很难让其他人知道。为了家庭的稳定,大部分受害者对此认为属于隐私,不会对外宣扬。

  4.手段的多样性。包括肉体上的伤害,比如殴打、限制人身自由,也包括精神上的威胁、恐吓等。

  家庭暴力危害影响深远,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主要集中在离婚纠纷案件中,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与此密切相关。并且,由此引发的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案件频发。

  有研究表明,家庭暴力是会代际传承的,即儿童时期目睹或经历家庭暴力,对成年后施暴或受虐有一定影响。儿童生活在家暴环境中,在心理方面会产生许多负面效应。从小遭受或目睹家暴的儿童容易错误地认为,暴力是合理的,是解决问题的方法,长大后可能会延续这种暴力行为。为了给儿童创造非暴力生活环境,不支持施暴方直接抚养子女是基本的裁判规则。

  最高人民法院在《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(民事部分)纪要》中明确了这一原则。上述会议纪要第1条规定:“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,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,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,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,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,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。”

  面对家庭暴力,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的规定,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可以向各级妇联组织反映,以及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。

  这里讲一下人身保护令的问题,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,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;请求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,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担保;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,是否需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。

  这个时候就需要讲下,在家庭暴力案件中,怎样收集证据,证据效力有效,有利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。

  根据裁判文书网涉家庭暴力案件的整理,在案件中受害人主张家庭暴力,只有不到30%的受害人能提供包括伤照、病历、报警记录、子女证言、施暴人保证书等相关证据。

  因此,受害人在受到家庭暴力时,应及时的进行报警,并且要求制作出警笔录。受伤严重时,应当在报警后及时到医院进行救治,留存现场照片、受伤照片等电子证据。

  为何我们强调要及时呢?如果涉及法律诉讼,证据的证明力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重要因素。施暴者如果否认,受害人又没有证据证明,难以达到因果关系的证明。上述所说的案件中,很少有证据达到家庭暴力的证明力。

  另外,证据有直接证据、间接证据之分。仅仅依靠照片难以证明受害与施暴之间的因果关系,因此我们强调。受到家庭暴力后要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置。

  家庭暴力只有一次和无数次,在面对家庭暴力时,应当及时拿起法律武器,保护自己的权益。

  由于时间关系,和大家交流到此。大家有什么问题没有?

  如果本次没有解答完,大家可以记录下我的电话:17731333777,回头有问题联系。
     
     张家口律师  家庭暴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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