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嘱继承

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?

2020-11-12 来源: 浏览:1840

  民法典丨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?

  问题的提出: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权利?以及需要的条件?

  案例:

 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:张某(男)、王某(女)系夫妻关系,婚后双方生育一女张某某。王某(女)与其前夫李某(男)生育一子李某某,其二人与2010年4月经法院判决离婚,李某某随王某生活。

  后张某因病去世,现因财产纠纷诉至人民法院。因李某某已成年,且张某未留有遗产,争议焦点为:

  李某某与被继承人张某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?

 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,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。针对成年子女而言,子女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,是享有继承权的前提。

  李某某提交了生活照片、微信聊天记录、购买日用品、殡葬时手捧遗照照片、转账凭证等,佐证尽到了赡养义务。最终,法院认定形成了抚养、赡养关系。享有继承权。

  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规定:

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  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  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  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继承。

  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
  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
 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  继子女,是指妻与前夫或者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。

  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,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,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婚,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。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作为其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。而继子女对其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,并 不因继子女取得了其继父母的遗产而丧失,其仍享有对生母遗产的继承权。

  综上,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关键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、赡养关系而定。(张家口律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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