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照顾家庭一方如何进行补偿问题?
2021-03-01 来源: 浏览:2421
离婚照顾家庭一方如何进行补偿问题?
问题的提出:
婚姻生活中,很多时候存在一个现象就是有一方会放弃工作,照顾家庭。婚姻就是平淡如水,如果此后婚姻出现了危机,往往照顾家庭一方在分配财产方面会受损,导致离婚后生活困难。前阵法院判决离婚补偿5万元案件上了热搜。
那么,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是否有关于此方面的规定?以及怎样去实施的呢?张家口离婚律师整理了相关规定理解与适用如下:
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,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本条文是民法典关于离婚后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的规定。本条文规定了三方面。
(1)一方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。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,对家庭贡献大。
(2)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。双方因离婚而使婚姻关系解除,是发生经济补偿责任的必要条件。
(3)付出义务的一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。
补偿数额由双方先进行协商为主;协商不成的,人民法院进行裁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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